柴油发电机的标定功率
一、柴油发电机的标定功率
对于一台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的输出功率是指它的曲轴输出的机械功率。柴油机允许使用的最大功率受零部件的机械负荷和热负荷的限制,因此需要规定允许连续运转的最大功率,称为柴油机标定功率。柴油机不能超过标定功率使用,否则会缩短其使用寿命,甚至可能造成事故。
按国家标准规定,内燃机铭牌上的标定功率分为下列4类。
(1) 15min功率:即内燃机允许连续运转15min的最大有效功率,是短时间内可能超负荷运转和要求具有加速性能的标定功率,如汽车、摩托车等内燃机的标定功率。
(2)1h功率:即内燃机允许连续运转lh的最大有效功率,如轮式拖拉机、机车、船舶等内燃机的标定功率。
(3)12h功率:即内燃机允许连续运转12h的最大有效功率,如电站机组、工程机械用的内燃机标定功率。
(4)持续功率:即内燃机允许长时间连续运转的最大有效功率。
国外发电用内燃机的标定功率也有以下几种。
(1)备用功率:没有过载能力(超负荷功率);每年只能以80%额定功率运行200h,其中以额定功率运行时间不超过25h。
(2)基本功率。
不限时间运行一一每250h运行期间,发动机的平均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70%,每年以额定功率运行的时间不超过500h;在12h运行期间,能以110%额定功率运行lh,每年以110%额定功率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5h。
限时间运行一一以额定功率运行的时间不能超过750h;超过750h后,应以持续功率运行。这种功率适合于负载比较恒定的场合。
(3)持续功率:可以恒定的额定功率运行,每年运行时间没有限制,没有过载能力(超负荷功率)。
电站用柴油机的标定功率为12h功率。即柴油机在大气压力为101.325kPa,环境气温为201C、相对湿度为50%标准工况下,柴油机以额定转速连续12h正常运转时,达到的有效功率,用Ne表示。
一般来说,内燃机允许连续运行的时间越长,其标定功率相对要小。内燃机按规定的时间在标定工况下工作之后,立即可以发出的最大功率为超负荷功率,其大小以额定功率的百分数表示。一般情况下,标定功率为12h功率或持续功率的内燃机具有超负荷功率,其数值可以分别规定为这两种额定功率的110%,并可在 12h运行期间连续运行1h。
二、交流同步发电机的标定功率
交流同步发电机的标定功率是指在额定转速下长期连续运转时输出的额定电功率,用PH表示。发电机的额定功率类别,通常用工作制类别表示。
GB755(idtIEC34-1)对旋转电机规定了10种工作制。
IS08528-3 (GB/T2820.3)规定,对RIC发动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用发电机,应规定持续定额(工作制S1)或离散恒定负载定额(工作制S10),
S1工作制一一连续工作制:保持在恒定负载下运行至热稳定状态。
510工作制一一离散恒定负载工作制:包括不多于4种离散负载值(或等效负载)的工作制。每一种负载的运行时间应足以使电机达到热稳定。在一个工作周期中的最小负载可为零(空载、停机和断能)。
三、柴油发电机组的标定功率
柴油发电机组的标定功率是指在标准环境状况下(大气压力、相对温度、环境温度)的12h连续运转功率(其中允许超负荷10%运转lh)。机组超过12h以上连续使用时,其输出功率为按柴油机标定功率的90%修正后折算的电功率。
内燃发电机组的功率类别是综合考虑配套件的功率类别并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来规定的。ISO8528-1规定机组的功率类别是:
(1)持续功率(COP)
(2)基本功率(PRP)
(3)限时运行功率(LTP)
对于同一台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类别不同,其大小也不同。所有国家标准以及I S08528-5 (GB/T2820.5 )均规定制造商在产品标牌的额定功率前必须标明功率类别,即加词头:COP, PRP或LTP。这样标示,既能反映发电机组的实际情况,又便于用户使用。同样,用户在选购机组时,也请务必注意功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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